为什么高温热浪也会出人命?

2006年7月,中国西北东部、华北以南、新疆、内蒙古西部等地,遭遇10天以上的持续高温,气温最高达47℃,导致数人死亡。

为什么高温热浪也会出人命

为什么高温热浪也会闹出人命呢?

人在大气中生存,对大气的温度有较高的要求,过冷过热的环境会影响人的工作效率、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。同时,人在任何环境中都要不停地与环境进行热量交换,人体内部产生的热量要和环境散发的热量保持平衡。由于人的体温相对恒定,皮肤的温度在32~33℃之间,如果气温超过33℃,皮肤散热就发生困难;当气温达到35℃时,皮肤散热就会受到很大影响,出现大量流汗的现象。如果流汗过多,就会引起人体内盐分丧失,导致头晕、发热、汗闭,甚至昏迷等现象,这就是中暑。如果没有及时地抢救,严重的中暑会夺去人的生命,这就是高温热浪致人死亡的原因。

高温热浪是发生比较频繁而且范围广泛的气象灾害。各级政府部门曾采取许多相应的措施,以减少高温热浪对人类的影响。2001年11月26日,国家教育部曾颁文,从2003年起,将每年高考举行的时间从7月7、8、9日调整为6月7、8、9日,就是为了避开高温。2006年8月27日,重庆市有15个区县气温超过40℃,重庆市教育局出台紧急通知,将全市中小学的开学时间延后至9月5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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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在高温热浪天气如果必须外出,就要有防晒措施,比如用遮阳帽或晴雨伞保护头部,穿浅色或白色且宽松的衣物,既防毒日直晒,又利散热。在大量出汗时要适当补充盐分,常备清凉油、人丹、薄荷油、十滴水等。